
Cora的机翼宽度为11米,可携带重量181千克的乘客和货物。Cora有三台独立运行的飞行计算机,这意味着如果其中一台计算机出现故障,它也能够继续飞行。如果发生意外,还有一个降落伞用于紧急着陆。Cora的最大飞行路程约为100公里,在未来,顾客可以通过智能手机软件召唤Cora,就像优步提供的服务一样。
王一峰分析认为,11月新增贷款数据向好有多个原因支撑。一方面,在监管窗口指导下,信贷投放发力迹象明显,特别是对公贷款投放预计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另一方面,零售信贷增长稳定,“双11”也助力了居民短贷增长。西南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杨业伟同样表示,11月住房按揭贷款需求强韧,房地产开发贷平稳,制造业需求回升,地方政府融资也继续回升。此外,政策鼓励银行协助地方政府化解隐性债务,不能随意抽贷断贷,因而预计新增信贷将再度同比回升。
《规定》确立在线审理机制,要求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以“全程在线”为基本原则,即案件受理、文书送达、调解、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一般应在互联网上完成;明确互联网法院应当建设诉讼平台,突出了互联网法院的“网络”特质,更从实体上促进了互联网与司法的深度融合,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各方讼累。
3.原办案人员对案发之后前50天内相关证人证言缺失原因没有作出合理解释。本案复查和再审期间,就原审卷宗内为何没有这50天的证人证言,询问了多名原办案人员,他们作出了两种解释:一种说法是当时摸排大多用笔记本记录,破案需要的材料才会整理,不需要就不整理,没有入卷可能是这个原因造成的;另一种说法是当时的办案习惯是侦查卷宗不装订,先送给预审科去挑,没有用的预审科就剔出去,这些证人证言可能被预审科当作没有用的剔除了,入了副卷,副卷后来搬家时丢失。这些解释对于一般的摸排对象是合乎情理的,但是对于询问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的证人,明显不符合常理,也不符合当时的办案规范和惯常做法。首先,侯某某、余某某是本案重要证人,对其询问应当按照当时的刑事诉讼法和公安部1987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范制作笔录入卷,并随案移送。其次,侯某某、余某某等人在案发之后前50天所作的证言,是初始证言,是确定被害人遇害时间和被告人有无作案时间的重要依据,是侦破本案的重要线索。即使当时有将材料送预审科挑选的做法,对于这些重要的证人证言也不应当剔除。
3.不能排除指供、诱供可能。对办案机关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指供、诱供等非法取证行为,经审查原审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讯问聂树斌的材料、一审开庭笔录、原审辩护人的有关证言以及原办案人员的解释,没有发现原办案人员在制作这些笔录时实施刑讯逼供的证据。但是,聂树斌曾经供述自己本来想不说,后在办案人员“劝说和帮助下说清整个过程”;聂树斌供述偷花上衣的地点存在随证而变的情形;一些笔录显示讯问内容指向明确;参与现场勘查的办案人员曾称被安排到讯问场所与聂树斌核对案发现场情况等,故不能排除存在指供、诱供的可能。
责任编辑:霍琦让负面清单制度激发更大市场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昨天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清单主体包括“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两大类,共151个事项、581条具体管理措施,与此前的试点版负面清单相比,事项减少了177项,具体管理措施减少了288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发布,标志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